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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立人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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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立人高级中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秋枫路2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高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61123636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立人高级中学是一所定位高端、艺术特色鲜明的高品质民办高中,座落在深圳最具发展潜力的坪山区,毗邻深圳市最大的湿地公园-坪山河公园,距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仅500米,距坪山高铁站不到5公里。

  学校占地面积19987.5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332.56平方米。现有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综合楼各一栋,宿舍楼四栋。其中有标准教室58间,实验室、功能室40间;可提供学生床位1700位,教工床位100位;350个座位大礼堂一座和可满足1500人就餐的食堂。运动场地有250米环形运动场一个(含110米直道),篮球场5个、羽毛球场2个以及跳远沙坑、乒乓球场等运动场所和生活休闲区。

  学校于2020年9月开学,现有26个班,共有学生934人;秉承着“为家国和民族立人奠基”的办学理念,以品德优良、人格健全、特长鲜明、勇于担当的现代高素质人才为培养目标。

  校训:立德 立言 立行

  校风:求真 有爱 尚美

  学校以艺术特长、小语种特色作为自己的办学突破口,教学上实行38人小班制、多语种(从高一开始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外语),学生成长方面实行导师制,美术、音乐、舞蹈、传媒、体育等全科艺体专业供学生个性化选择,让学生展现自我,成就自我。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人,专任教师82人,100%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博士以上学历60%,专家型、成熟型、成长型教师各占教师队伍的比例为35%、55%、10%,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15人。教师队伍“以老带新”,以“敬业、爱生、善导”的教风,实施专家治校,名师引领,经验上传帮带,年龄上老中青,打造一支具有立人特色的优秀教师队伍。

  学生管理上实行全寄宿制,学生管理宽严相济。行为规范上,令行禁止,紧张有序;品德素养上,大力挖掘学生潜能,全方位表彰、鼓励学生,营造积极有为、奋发向上的校园氛围,培养勤奋、乐学、笃行的优良学风。

  2023年我校首届高考成绩突出,本科上线率达59.65%,我校先后获评深圳市第八届教育改革创新“新锐民办学校”年度奖、深圳市坪山区“文明校园”、被评为深圳市A级食堂、被中国传媒大学授予“美誉共建基地”、南京传媒学院授予“优质生源基地”。

  何世盛先生,从事高中教育教学38年,其中在深圳第二实验学校任副校长15年,在深圳民办高中任校长5年,是深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有近30年的公办高中、国有民办、民办高中的从教、管理经验。

  距坪山行政服务大厅约500米,距坪山会展中心约1000米,距南坪三期快速入口2公里,距坪山高铁站5公里,是坪山区的新中心,自驾和公共交通十分便利。

  地铁:14号线或16号线,14号线坪山广场C1出口—可换乘公交939路、M497路至龙田派出所,步行150米;16号线B出口—可换乘公交B762路至龙田派出所,步行150米。

  公交:M296、M297、M422、M439、M497、M571、M575、M293、M295、M296、833、941、E20、E22龙田派出所站下,100米至金牛商业大厦(学校在金牛商业大厦后面,有一高水塔)。

  高铁:深圳坪山站—可换乘公交939路、M497路至龙田派出所,步行150米;深圳北站—换乘至深圳坪山站,或换乘公交E22路至坪山行政服务大厅站,步行150米

  自驾:导航“深圳市立人高级中学”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书杂费统一合并在学(杂)费中。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高一学费(含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29500/生/学期。

收费依据:民办高中收费按《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深价联字〔2003〕32号),民办学校实行收费审批制,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批准确定。我校已于每学年度将收费标准在市教育局、市计财科备案。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男生:3800元/生/学期女生:4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民办高中收费按《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深价联字〔2003〕32号),民办学校实行收费审批制,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批准确定。我校已于每学年度将收费标准在市教育局、市计财科备案。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申请条件

1.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4)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5)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6)特困职工证;(7)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资助申请项目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4)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5)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6)特困职工证;(7)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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