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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日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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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日新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向阳路36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28829967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日新小学位于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是区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小学,于2021年9月正式成立。根据区政府及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间,学校作为六联小学改扩建工程的过渡校区顺利运行。自2024年7月起,日新小学加入深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由习性教育创立者曾宇宁总校长牵头推进办学工作。

  学校总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2万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校园内配备多媒体智慧教室、体育馆、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计算机教室、创客教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以及校园电视台等设施,全方位满足现代化教育需求。

  目前,学校共有2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89人。教职工66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平均年龄30.6岁,教师队伍充满朝气与活力。教师中研究生学历22人,占比38%,拥有市、区级各类名师8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师资团队。

  学校依托深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优质资源,全面推行“习性教育”治理体系,秉持“习惯引领发展,性格影响未来”办学理念,落实“三类—六维”习性教育课程体系,涵盖基础、拓展、个性三大类课程,以及习志、习体、习礼、习文、习艺、习慧“六习”课程,系统培养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积极推动科创教育创新,自主研发“日新-习性智能体”系统,引入“AI 跳绳一体机”等智能设备,进一步优化习性教育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资源效能,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未来人才。相关智能体开发与应用教学案例在2025全球未来教育设计大赛中斩获佳绩。

  作为深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日新小学正围绕“建设习性教育特色学校,办区域优质义务教育”的办学目标稳步前行,为坪山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曾宇宁,男,1971年07月生,中共党员,正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中山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日新小学法人;是广东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名校长,深圳市第三批、第四批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其主持的成果获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的课程获广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方案评选一等奖、被评为深圳市“好课程”;主持国家、省、市、区级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出版专著两部。

  学校东临东纵路,北临金碧路,附近有六和城、坪山围等多个公交站台,交通十分便利。其中,818和M447等公交车经过六和城站,366和978等公交车经过坪山围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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