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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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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翠路七号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28826600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占地面积3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010平方米,是南方科技大学和坪山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的办学规模为72个班,于2022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以“致知·求是·创新”为育人理念,以“美德·真理·进步”为校训,以“精益求精,追求极致”为校风,旨在探索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贯通式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所以实施科技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创新型未来教育示范学校,成为培养未来爱国科学家的摇篮。

  学校致力于打造科技教育特色,创建“以科学家精神铸魂育人”的党建品牌,建设了全国中小学第一个“科学家精神学习中心”。目前,该中心已成为深圳市“每周半天计划”首批上线的“一校一馆”校外实践基地,面向全市中小学开放并提供共享课程。2024年,学校入选首批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并成为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推进青少年阅读活动”实验校。

  学校积极主动推进教育数字化,探索教育范式转型。学校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工具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全领域应用,尊重和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学校已经建立了教师教学述评制度,所有学科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并将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朴昌东同志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是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初中名校长项目优秀学员,曾起草《南山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2001)和《南山区参加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2004),独立主持并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市、区课题多项,在学校领导与管理、课程改革、教育评价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编教师132人,9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26人,拥有深圳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1人、深圳市特聘岗位1人。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朴昌东,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后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工作,先后就职于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区教育局。

  802路公交车到村田厂站步行288m(5分钟)至学校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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