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129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002201
- 联系电话: 0755-8600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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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129号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成立于2019年12月25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深大附实验小学坐落在文化氛围浓厚的深圳大学城,毗邻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南方科技大学。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先进完善,占地面积 18121.8 平方米,37 个教学班,教职工 114 人,学生 1495 人。坚持“教育就是为了人的幸福”的办学理念,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依托大学城和教育集团丰富的教学资源、强大的专家团队,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快乐、阳光、美丽、生态、幸福的校园,培养学生文明、爱国、公正、守法、好学、尊师、文雅的品质。
深大附实验小学的课程秉承面向“学校.人.未来”的办学思想,在严格执行完成国家课程的之余,根据学生们的成长需求,为校学生提供了63个丰富多彩的社团课程,社团从社会参与、自主发展、科学精神三个维度,人文与社会、生活与实践、艺术与情趣、身心与健康、自然与科学等五个方面出发,培育全面发展的人。人文与社会有粤剧社团、京剧社团、非遗内画社团、麒麟舞社团、客家文化社团、书法社团、小主播社团等;生活与实践有中草药种植社团、中医课程社团、烹饪社团、英语口语交际社团等;艺术与情趣分为中国象棋社团、国际象棋社团、合唱社团、舞蹈社团、管乐团社团、涂鸦社团等;身心与健康有足球社团、篮球社团、武术社团、乒乓球社团、射箭社团、羽毛球社团等;自然与科学有虚拟与现实创造社团、无人机社团、科学与奇妙生物社团、火星智造社团、数学建模社团。开发学生多元智能的发展,满足学生特长发展需求。
深大附实验小学立足新课标,打造优质课堂生态和教学模式,探索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并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打造艺术教育特色品牌,从而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对优质教育的期望,更好地擦亮南山教育高地的金字招牌,助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深大附实验小学先后获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验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爱国基础教育全国示范学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课程改革示范校、深圳市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深圳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圳市传统项目(武术)特色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先进单位、深圳传统音乐文化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深圳市客家山歌传播基地、深圳市客家文化实践基地、南山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作为,深大附小教育人以永立潮头的决心和干劲立足新时代,践行新理念,展示新作为,助力新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让优质教育之光照亮每个孩子,奋力谱写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办学理念:教育就是为了人的幸福!
办学思想:学校·人·未来
办学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建设优质学校,培养和谐人才。
育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校训:爱国、求真、向善、尚美
学校校风:勤奋、务实、博学、创新
学校教风:正教、善真、智效、博通
学校学风:乐学、善思、勤奋、创新
办学策略:依托深圳大学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科研实力以及集团化管理优势,建设一所具有优良校风、教育资源丰富、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设施先进、管理队伍专业化、教育质量优质的品牌名校;建设一支热爱生活、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整合挖掘校内外优质资源,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爱学习、爱科学、爱运动、爱劳动、爱党、爱国、爱民,面向未来、链接未来,富有创新精神的新一代青少年。
校徽:三色叶组成(附图),像大写的字母“S”,是shen zhen 首字母“S”缩写;又像三本厚书叠放一起。叶子象征绿色和生命,叶子的颜色荔枝红代表热情。校徽象征着希望、热情、仁爱、博通。
黄连常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支部书记、校长。秉承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面向“学校.人.未来”的办学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带领全体教职工持续推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曾获评“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生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全国课题教育科研年度先进个人、南山区优秀校长、优秀共产党员、第五届世界客属青年大会、广东省客属海外联谊会授予中华传统文化“推广大使”等荣誉称号。
地铁;5号线 塘朗站
公交:74路、43路、81路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