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卓雅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33桃源村卓雅小学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792983
- 联系电话: 0755-2679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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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33桃源村卓雅小学
卓雅小学创办于 2001 年 9 月,是一所全日制六年制公办小学。学校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占地面积 12237 平方米,建筑面积 9743 平方米,绿化面积达 4895 平方米。步入校园,典雅的设计与优美的环境相得益彰,先进的设施与浓郁的书香气息扑面而来,处处彰显着独特的魅力。
学校现有 31 个教学班,教职工 86 人。师资队伍实力强劲,82 名专任教师中,有 7 名高级教师、50 名一级教师,更有 1 名特级教师。学历层次高,25 名教师拥有研究生学历,其余均为本科学历,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办学过程中,卓雅小学全力实施 “卓雅教育”,深度贯彻 “一体两翼三美” 办学理念。沿着追求卓越、崇尚高雅、和美发展之路,致力于达到 “美己之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的教育境界。全体卓雅人以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为坚定的教育信念,秉持 “卓越、厚德、睿智、雅行” 的校训,形成了 “静雅、敬雅、净雅、竞雅” 的优良校风,“勤慎端朴、守正出新、和美雅乐” 的教风,以及 “自主合作、自悟分享、自强共进” 的浓厚学风。
历经二十年的发展沉淀,卓雅小学打造出 “人文卓雅、科学卓雅、绿色卓雅、和谐卓雅、开放卓雅” 的鲜明办学特色。在教育信息化、国际化、生态化方面持续发力,卓雅德育、课程、课堂、科研、管理等特色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凭借出色的办学成果,赢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已然成为南山区北部片区的新优质学校典范。
学校荣誉众多,先后获评国际生态学校、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实验基地、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围棋特色学校”、深圳市“中华诗教”试点学校、深圳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深圳教育改革榜样学校、深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广东省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传承学校等称号,在科学教育、传统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成绩斐然。荣誉不仅是对学校过往成绩的肯定,更是激励卓雅小学不断前行的动力。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众多权威媒体对学校进行过专题报道,教育实力备受认可。
许伟光,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在读教育博士,现任深圳市南山区卓雅小学校长。曾担任深圳市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数学教师、大队辅导员、德育主任、教学主任和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头小学副校长等工作。经区委、区教育局考察后,于2025年1月任命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卓雅小学校长。他先后参与国家级课题两项,主持省级课题一项,市区级课题多项,发表论文多篇,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区教育教学类比赛一等奖,先后获评南山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深圳市教坛新秀、深圳市优秀教师等,是南山区“名校长工程”培训对象。许伟光校长秉持卓雅小学“追求卓越,崇尚高雅”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发展路径,尊重教育规律,遵循儿童成长规律,与家长、社区携手努力,共同看见、接纳、支持、见证每一位卓雅师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地铁:7号线B出口
公交:高峰专线26号、M203路、M369路、N13路、104路、26路、201路、235路、240路、316路、325路、326路、334路、368路、41路、58路、67路、B707路环线、B710路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