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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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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详细地址: 西丽街道留仙大道7666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568352
  • 联系电话: 0755-26987025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文理一小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与同乐路交汇处,东临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南面中兴通讯高新工业园,西接宝安城区,北靠侧岭山,社区资源丰富,环境幽静、整洁、绿色、飘香,正是教书育人的理想之地。

  学校创办于1959年,原名留仙小学。2018年7月,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成立,“留仙小学”作为集团中的一员,更名为文理一小。办学理念:跨界与融合;校训:将来的你一定会感激现在拼搏的自己;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思考者、学习者和沟通者——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中华儿女。

  学校占地面积13628㎡,2018年8月,学校改扩建工程启动,2021年9月,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使用,目前建筑面积15059㎡,拥有32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370人,配置2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697㎡双层图书馆、290㎡武术馆、531㎡多功能厅。改扩建二期完成后,总面积将达到22296㎡,拥有36个班的办学规模以及配套齐全的体育馆等。

  截止2021年9月,学校现有教职工104人,其中正编教师64人,购买服务教师17人,教辅后勤8人,清洁及保安员14人。专任教师8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00%;研究生学历25人,占比31.25%。这是一个有市、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区课改积极分子,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并有着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集体。

  学校经过几十年的积淀和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传统体育项目(武术)特色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广播操标兵学校、深圳市办学先进单位、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基地校等荣誉。

  其中,体育学科品牌建设,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卫生工作出色,经验做法得到区内认可推广。

  集团化办学,文理一小走传承、融合、创新的内涵发展之路,在传承中融合,在融合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三年来,借力集团化办学优势,抓习惯、重阅读、提质量,学校发展驶入快车道,在文化建设、内部治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特色打造等各方面均有较大提升。据统计,最近一次的学校工作家长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9.5%。

  罗毅廉,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教师,现任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党支部书记、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全国NOC综合课例评委、广东省教育学会会员、广东省网络学会理事、深圳市优秀教师、南山区优秀党员,南山区第四届中青年语文骨干教师。带领教师团队获得150多项成果,论文在《基础教育内参》《现代教育报》《广东教育》发表。2017-2019年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职锻炼,任专职责任督学,积极参与督导创新的实践研究,参与10多项的主题督导,2018年编辑《主题督导报告集》《2017-2018督导工作手册》;撰写《随班就读主题报告》《南山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主题报告》等。2022年7月任文理一小党支部书记以来,学校支部在党建引领下,教育改革先行先试,学校先后获评区四星级党支部、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等荣誉。

地铁:5号线留仙洞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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