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年路62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4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052751
- 联系电话: 0755-269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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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年路62号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小学,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首批国际生态学校。1986年南油集团创办华明学校,集中小幼一体化办学。1992年华明学校中小幼分开成为独立的南油幼儿园、南油小学、南油中学。2000年8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南油小学由南油集团移交南山区人民政府,成为全日制公立小学。学校占地面积8715平方米 ,建筑面积18600平方米。
南油小学秉持“活动育人”的办学理念,追求学生的“生动活泼,卓异发展”,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全力打造未来学校。学校基于“生态、智慧、生长”三大内涵,开发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领域的“生命生态课程、创新智慧课程、审美生长课程”三大课程类型,打造“五大特色课程”:活动课程、劳动课程、创客课程、艺体课程、博物馆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身心健康,具有规则意识、创新思维和责任感。为发现学生兴趣、挖掘学生潜能、彰显学生特长,着力构建可供学生选择的、可持续发展的、成熟的、在区域有竞争力的、优秀的活动育人课程体系,为培养全面、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奠定坚实基础。
国际生态学校
国家级绿色学校
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科研教改先进单位
全国家庭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示范家长学校
中央教科所教育实验中心实验学校
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
深圳市首批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特色学校
深圳市首批科研基地学校
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培养试点项目学校
深圳市2022年度教育创新领跑学校
2022年深派教育年度学校奖
2023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2023年南山区质量管理示范单位
2023年全国低碳校园
2023“科教融合 创享未来”第九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年度奖
数字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研究基地学校
第十九届深圳国际海洋清洁日“海洋生态守护之星单位”
2023年度优秀校风示范校
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校
2024年南山区新课程改革两周年巡礼活动成果卓越单位
国际棋联特色学校
深派教育 2024年度学校
深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年度奖
深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学校
南山区项目式学习示范校
2024绿色低碳教育特色学校
王春平,中共党员,深圳市一级正校长,高级教师,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南山区优秀校长,南山区中小学首批名师工作室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国际生态学校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卓越绩效模式优秀推进者,深圳市第五、六届青联委员,教育部第79期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学员。2013年任南山区珠光小学校长,倾力打造未来学校。践行国际生态学校行为准则,导入卓越绩效治理体系,建成智慧平台,实现学校科学管理、师生自主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南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广东省10大优秀创新案例,成为全国智慧校园的典范。2021年调入南油小学,秉持“活动育人”教育哲学思想,根据校情并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积极投身于未来学校的南油设计与实践,南油小学成为深圳市教育创新领跑学校,深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示范校,深圳市首批劳动教育示范校,南山区质量管理示范单位。
王月红,中共党员,获评南山区无边界德育工作室;南山区“红五月”少先队名辅导员工作室;南山区精英教师;南山区王月红名师工作室;深圳市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广东省德育创新成果一等奖;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广东省少先队日活动一等奖;广东省少先队学会理事;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会班主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家庭教育指导师。立项广东省劳动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完成深圳市《小学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研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信息技术赋能学科教学与区域校验的实践研究;深圳市《学校德育文化建设研究》;“脑科学”课题研究荣获南山区《好课程建设研究》成果二等奖。
地铁:9号线南油站
公交:南油地铁站、南海东滨路口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②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宣传上级下发的文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递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核原件,留查复印件,在全国资助系统上录入符合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确认、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下拨资助资金发到学生个人账户。
3、资助申请材料:①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②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③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④a.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b.学生本人的残疾证;c.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d.特困供养的材料;e.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f.特困职工证;g.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h.困境儿童相关材料;i.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907123
5、评优奖励办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