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汉开数理高中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富路南深圳市汉开数理高中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高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2339343
- 联系电话: 0755-82339343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富路南深圳市汉开数理高中
深圳市汉开数理高中,是深圳市第一所以数理见长的民办、高端特色高中,秉承“明辨不惑,力行有品”的校训,由原深圳中学校长、原南京师大附中校长王占宝博士创办并任校长,于2021年9月开学,招生代码8311021。
学校占地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8.8亿元,建有教学楼(容纳48个班)、图书馆、理化生实验室及数学工坊、理化生探究与创新等特色实验室、书法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房、武术馆、6道300米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开放式体育馆,可同时容纳800人就餐的餐厅及容纳近2000人住宿的学生公寓。
目前共有教职工95人(含4名外籍教师),其中研究生学历占比为41%、高级特级以上教师占比43%,80%的高考学科老师均具有五年以上的高三任教经验,教师平均年龄38周岁,平均教龄17年。
深圳汉开数理高中通过出色的学术教育与领导力培养,造就具有中国精神的、以数理为优长的世界公民与未来领袖”的办学理念,秉承“明辨不惑 力行有品”的校训精神,
深圳汉开数理高中是一所具有“研究性、国际化、高质量”的数理特色高中,学校以“研究性教与学"为办学特色,积极构建普通高中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从而为高中育人模式改革、高中特色化办学做探索。
深圳汉开数理高中的学子,应该成为全球社会中谨慎的冒险者和富有创造力的问题解决者。深圳汉开数理高中,是未来科学家与工程师的摇篮;在这里,遇见更好的自己,遇见更好的老师和同学,遇见更好的未来!
王占宝校长简历:
教育社会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担任中国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国培计划首届名校长领航班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兼职教授,西南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圣陶教育发展与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现任:
深圳汉开数理高中创校校长(2021-)
南京汉开书院创院院长(2016-)
曾经担任:
深圳中学校长 (2010-2016)
深圳科学高中创校校长(2012-2014)
万科梅沙书院首任院长(2015-2016)
南京师大附中校长(2001-2010)
南京第十三中学校长(1999-2001)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校长(1993-1998)
地铁:4号线长湖地铁站
公交:M464路,M344路,M287路,汉开数理高中站
深教函〔2021〕46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号。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学费:48000元/生/学期,代收费用据实收取
●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5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号。
一、资助申请项目
1.免学费
对象及必备条件:
(1)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国家助学金
对象及必备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对象及必备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 、发放标准
根据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标准进行申请发放
三、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四、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交其中一种。
五、资助联系方式:0755-8233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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