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3639号壹成中心花园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1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090668
- 联系电话: 0755-28090668

您现在的位置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学校 >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3639号壹成中心花园
一、学校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是一所书院式、园林式的现代化研究型与创新型实验学校。这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开办于2018年9月,位于龙华街道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深圳市最大城市综合体壹城中心花园内,周围高楼林立,城市化程度和生源家长素质很高,学校周边道路四通八达,校园清雅别致。
二、办学理念
学校以“质量一流•特色鲜明”为办学目标,在“追求人的个性化和社会化的和谐统一”办学理念的指引下,坚持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亮校,以积极的理念和行动,乐观的心态和信心,全力缔造二实名片。
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博士5人,正高级教师3人,特级教师4人,全国高层次人才7人,来自于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双一流知名高校教师共计260人,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师资精良,力量雄厚。每年均专门给新教师开展入职培训,包括跟岗实习、听课说课、试讲上课、跟班管理等,同时也开展人文教育讲座、Design thinking课程培训、“正面管教”培训、班主任培训论坛、教师成长共同体和读书沙龙等等活动。
四、主要荣誉
建校四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STEM教育典范学校”、“深圳市阅读示范校园”、“龙华区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龙华区班主任队伍建设示范学校”、“龙华区文明示范校园”、“北京明远实验学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少年培育联盟基地校”、“龙华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等荣誉。
五、体育特色
我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将学生体育素质提升,作为素养教育的重要一环。形成以游泳、跳绳两项运动全校普及。同时开展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啦啦操、跆拳道、定向运动、攀岩、羽毛球等10余项运动项目的特色体育教学。学生在参与运动的同时,不仅可以学习到该项目的基本运动技能,还会学习到体育的基本理论,拓展兴趣爱好,提高心理抗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学校校级领导架构
校长:陆雄新
陆雄新,男,深圳市龙华区新华中学教育集团校长兼党总支书记,同时兼任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党建副书记:黄瑞金
黄瑞金,男,广东梅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西南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分管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工作。
副校长:于光明、吴继承
于光明,女,辽宁锦州人,本科学历(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省特级教师,全国教育改革优秀教师。2022年9月22日到龙华二实负责德育和艺体工作。
吴继承,男,广东广州人,本科学历(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管学校总务及安全工作。
工会主席:傅伟雄
傅伟雄,女,本科学历,正高级教师,湖南安化人。曾任小学语文专、兼职教研员5年,副校长8年,先后分管学校教学、科研、安全、体艺、工会等工作。
陆雄新,男,深圳市新华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十佳校长。陆校长政治信仰坚定,清正廉洁,勤恳务实,乐于奉献;他严谨治学,笔耕不辍,曾主持市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课题子课题及区级课题题11项,14篇论文获奖及发表。从教33年,担任了5年副校长和14年校长,长期从事基层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办学业绩突出;他所管理的新华中学,党建和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区内居领先水平;在他的引领下,学校先后荣获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最具变革力学校、深圳市家校共育典范学校、深圳市体育典范学校、龙华区首届区长质量奖、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地铁:乘坐4号线地铁至龙华站,A口出,然后到景华新村公交站乘坐M211路公交车,集瑞二区站下车,步行约520米至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4号门。
公交:乘坐B915路;M202路;M477路;M554路公交车可到达“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公交站”,然后步行约240米至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4号门。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090068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年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