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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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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华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田面2街1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3627532
  • 联系电话: 0755-8362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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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南华小学创办于1987年9月,原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南华村内,因南华村棚改的需要,2020年6月学校临时搬到位于福田区田面村的第三高科技预制学校,预计五年后回迁南华村。

学校现有教学班47个,学生2211人,教职工137人。教职工中研究生学历15人,本科学历110人,高级职称教师12人,中级职称教师66人,深圳市名师2 人,福田区名师 2 人,福田区中青年骨干教师 46人,教师平均年龄36岁。学校实行“一校两部、统一管理”的模式。

近几年,学校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教育”、“健康教育”、“书法艺术教育”三大特色品牌,取得了丰硕成果。

学校科技特色品牌逐步凸显,在省市区各级比赛中均获佳绩。深圳地区DI 竞赛中,我校创客团队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在“我的世界&创客大挑战”中,学校“梦想起航”创客队勇夺冠军。“F1在学校”STEAM 挑战赛2019 深圳区域赛中,我校“梦想启航”创客团队获集体一等奖;在单项展示环节中表现优异,获得“最佳展台设计奖”、“最佳团队形象奖”;在赛车竞赛中稳定发挥,获得团体“亚军”、“季军”。

从2003年南华小学参与世界卫生组织中国/WHO“以肥胖控制为切入点健康促进学校”研究工作开始,经过近 17 年的探索与实践,南华小学已将“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宗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健康人”作为学校核心目标。全员参与健康教育,各部门通力合作,把健康理念渗透到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环境建设等各个领域。

笔耕南华翰墨香。南华小学自2000年开始,便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框架下,探索中华传统文化与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努力在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彰显学校的个性和特色。20年来,共有210多人次获得市、省、国家及国际级各类书法竞赛的一、二、三等奖;毕业生书写合格率达到98.5%,优秀率达60%。 学校在以优异的成绩跻身省一级学校行列的基础上,获 得“中国书法艺术教育实验学校”“全国少年儿童科学体验活动示范学校”“中国/世界卫生组织健康促进学校(全国 银奖)”“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深圳市中小学美术书法特色学校”“深圳市健康促进学校 (金奖)”“福田区德育示范学校”“福田区科技特色学校” “广东省书香校园”等荣誉称号,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同。

展望将来,学校将贯彻落实新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着力建设学校文化,着力提升项目品牌,着力培训师资队伍,着力打造办学特色,着力建构“童心”课程。始终坚持“儿童立场”,切实推行“隐形教育”,凸显体验学习,促进对外交流,改革评价方式,充分享受教育,打造南华小学新品牌,办一所让师生留恋的学校。

余云德,深圳市福田区南华小学校长,主张隐形教育。福田区首席教师,福田区十佳校长;深圳市人民政府督学,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广东省阅读推广人,广东省教师培训专家;大湾区教材《中国语文》编委,核心期刊封面人物;全国语文主题学习核心研究员,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教育研究成果辐射全国,受邀讲学500场;著有《做隐形父母》《做隐形教师》。

乘坐公交车: 1、101路,101路区间,14路,202路,203路,204路,204路快线,214路,216路,223路,225路,303路,320路,339路,377路,385路,3路,62路,F10路,M103路,M106路,M190路,M191路,M213路,M221路,M224路,M414路,N3路,N4路,高峰专线29路,到田面-公交车站下车; 2、80路,107路,236路,M123路,M192路,M476, M555路,M555路区间车,到中心公园-公交车站下车; 3、13路,到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公交车站下车;4、13路,M448路到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公交站下车;

乘坐地铁:岗厦北地铁站C口出,莲花村地铁站B1口出,华强北C口出。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附件: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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