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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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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松岗汽车站向东100m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5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139818
  • 联系电话: 0755-27139818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创办于2003年6月,2008年通过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2011年6月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增设全日制普通高中,是目前松岗街道起点最高,设备最先进的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校总投资6300多万元,占地面积3748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68平方米,绿化面积20801平方米,覆盖率达55.5%。学校分三个功能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花园式·园林式单位”“深圳市办学效益优秀学校”“宝安区优秀校园文化学校”“宝安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宝安区民办学校办学综合管理质量奖”“宝安区初中教学先进单位”“宝安区行风政风评议先进单位”“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办学奖”。为满足家长日益强烈的多元化教育需求,我校经过优化提升教学资源,2015年创办了九年一贯制民办精品学校——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溪头校区,致力打造精致教育新品牌。

  校长:段晓华,男,江西九江人,中共党员,英语教育专业本科毕业,中学一级职称。曾被评为九江市教坛新秀,九江市优秀教师,九江市英语学科带头人,江西行政管理第七期学员,并作为管理骨干编入江西省后备人才库。辅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市级英语知识竞赛二等奖。全国英语知识竞赛二等奖,全国英语知识能力竞赛三等奖。深圳市优秀教师、宝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校长高级研修员。

地铁:6号线松岗地铁站;

公交:629路松岗汽车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见学杂费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一、二、三年级:10200元/学期;四年级5500元/学期;五、六年级:4200元/学期;初中七、八、九年级12200元/学期;高一、高二年级23800元/学期;高三年级160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四年级5500元/学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8】274号),五、六年级4200元/学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此收费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一、二、三年级:10200元/学期,七、八、九年级12200元/学期;《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民办高中。学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高一、高二年级23800元/学期;高三年级16000元/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高一、二住宿费2500元/学期,高三住宿费1800元/学期。

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 内容:“民办高中住宿费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139818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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