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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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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村四街28号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0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939618
  • 联系电话: 0755-27939718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自主招生

       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位于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平峦山脚下,是经宝安区教育局批准,于2004年2月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782平方米,有44间标准课室,行政、教师办公用房15间,拥有科学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舞蹈室、综合档案室、体育器材室、电脑室、多功能教室等教学辅助用房共22间。

       学校现有4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89人,教职工126人。近几年来,学校特别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教师素质逐渐提升,现有专任教师108人,学历达标100%,是一支师德师风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团队。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了以校长为核心,分级管理为基础的学部主任责任制。领导班子配备精良,学科搭配合理。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办公室主任1人、教学主任2人、总务主任1人、德育处主任1人、安全主任1人、工会主席1人,是一支团结合作好,民主意识强,管理理念新,作风正、工作实,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

       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崇德尚文”的办学理念,遵循“团结进取,创新发展”的校训,倡导“明理明礼,明志明智”的校风。坚持以硬件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以理念创新推动文化建设,以教育科研提升教学质量,以民主管理促进体制改革,以国学教育凸显办学特色,以精细管理谋求优质发展,学校正跻身于优质民办学校之列。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先后荣获“宝安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宝安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深圳市无烟学校”、“宝安区一级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连续两次荣获“宝安区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先进单位”,2015年9月,荣获“西乡街道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8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评估;2020年12月,顺利通过了“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化民办学校”评估。一年一提升,连年有变化。

       黄永芹:1958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来自中国体操之乡。

       担任校长近30年,曾获仙桃市“普九先进工作者”、市“劳动模范”、仙桃市教育局“先进教育工作者”、宝安区观澜街道“优秀校长”等光荣称号。2011年荣获宝安区西乡街道“优秀校长”光荣称号。

       在学校管理中,本人始终把“崇高文化追求,学校有特色,学生有特长”,作为学校高昂旗帜;“依法治教,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作为立校之本;提倡“让每一个孩子每天都有微笑,生活更精彩;让每个学生每天都有进步,成功更接近”的为学景愿!

公交:M209路、610路、704路、330路、605路到西乡街道凤凰岗村站下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一、入学所需资料

     (一)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学生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0年6月30日前)

       5、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二)非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父母任意一方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号,截图打印居住证有效证明)。

      5、父母任意一方在深有效社保“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一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6、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0年6月30日前)。

      7、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8、报名前家长到社区工作站录入计生信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小学一至三年级4700元/生/学期,小学四至六年级3600元/生/学期,初中一至三年级52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小学一至三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发改〔2019〕640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9年6月14日开始执行。小学四至六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山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宝发改【2018】253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开始执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发改〔2019〕640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9年6月14日开始执行。上述学杂费均含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另立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本校不提供住宿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39718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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