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海港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悦和四街89号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3002978
- 联系电话: 0755-2300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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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悦和四街89号
海港小学创建于2013年5月,是一所阳光向上、充满朝气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坐落于宝安西乡碧海片区,毗邻深圳前海自贸区,四周林木荫翳,环境幽静雅致。学校占地面积2315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257.94平方米,校园建筑错落有致,校园功能分布合理。
1.师资顶尖:“有为之师”彰显有为精彩
学校现有39个教学班,学生1936人,专任教师124人。教师平均年龄31岁,本科学历以上教师98%,硕士研究生学历16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注重教师团队建设与专业发展,通过多种途径构建了一支充满活力、结构优化、专业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省级工作室培养学员1人、深圳市骨干教师2人、市区级兼职教研员6人、宝安区小学名师5人、宝安区特色教研工作室2个,宝安区级骨干教师共88人,占教师人数总比71%。
2.理念先进:“有为教育”培育有为之才
学校围绕“我能贡献什么?”的精神追求,确立“海纳百川、同舟共济”的理想信念,凝练“专注六年,幸福一生”的办学理念,形成“人人应该有所作为”的校训,“博闻强识、有为善行”的校风,“今日之思、明日之师”的教风,“今日之我胜于昨日”的学风,以创造适合的教育环境和学校氛围,力求人人勇为、人人智为、人人善为、人人美为,扎实、有效、创新地探索“有为教育”实验。
3.课程丰富:“有为·领航课程”成就有为之生
学校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以课堂为切入点,促进课程多元化实施,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构建了彰显师生生命活力、激发师生灵性与智慧的“有为·领航”课程体系。
富有成效的学科建设创建了属于各学科的风采,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也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语文的主题情境识字课程,让人人都是“识字大王”;“1+N”读写课程,实现人人都是“阅读写作双料高手”。数学的小学数学思维训练课程,人人做中学,玩中学,学中思,思中辨,皆是“思维能手”。英语的攀登英语分级阅读课程,双语阅读我能行,培养终身阅读者;模拟联合国课程,锻炼领袖才能,培养世界精英。音乐的班级合唱课程,培养每班都是合唱团。美术的绘本特色课程,实现人人都是绘本创作者 。
4.成果丰硕:多措并举炼就有为之校
学校先后荣获2018年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成果三等奖、广东省国际跳棋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年度阅读典范学校、深圳市课程改革示范学校、深圳市课堂改革示范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红旗大队、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宝安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宝安区国学实验学校、宝安区少先队红旗大队、宝安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宝安区巾帼文明岗、宝安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宝安区文明校园、宝安区慈善文化进校园工程学校等荣誉。
阮瑜,1982年1月,生于广东韶关。深圳市教育科研骨干、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宝安区优秀教师、宝安区兼职督学、宝安区教坛新秀、宝安区小学英语学科带头人,宝安区“未来教育家“协作团队成员,宝安区教育系统十佳工会主席;连续10年被聘为深圳市小学英语中心教研组成员。曾主持、参与省级课题《以“课程整合”“推进校本课程体系建设》、《基于模块建构的小学英语单元整体教学实践与研究》、《基于国家课程的小学学科整体育人路径探索与实践研究》。现著有《单元整体教学——促进小学英语教学改进的区域实践与探索》一书。
公交(碧海湾地铁站公交站):320路、718路、B641路、B888路、M197路、M200路、M313路、M377路、M382路、高峰专线138路、高峰专线26路
地铁:西乡地铁站C口(1号线/罗宝线)步行1.0公里,碧海湾地铁站B口步行约716米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001879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级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