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会组织代表、各位网友和听众,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本期的“政企通”活动。“政企通”是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的工作平台。本次活动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这一期的“政企通”活动,今天的主题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我是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文海,担任本期活动的主持人,谢谢大家!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同志和大家进行交流,同时,我们也邀请了三位社会组织代表,分别是市工程师联合会倪季青秘书长、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谭艳丽、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飞,欢迎你们。
下面,有请郭建书记给各位听众和网友作本期活动的介绍。
单位:市民政局
主题: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时间:2020年4月24日 15:00-16:00
嘉宾: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郭建
主持人
2020-04-24 15:04:56
郭建
各位社会组织的代表、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市政府办公厅给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这样一个机会,与关心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各位代表以及各位网友们进行交流。
从全市的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来看,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社会组织一共有10872家,这其中市级的4054家,区级6818家,社会团体468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782家,基金会403家。
近年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同时我们还结合深圳自己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通过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我们的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减轻负担。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大多数社会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也存在着个别的行业协会商会还违规开展评比达标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们有的放矢进行了整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综合应用年度报告、换届指导、等级评估、执法检查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畅通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去年有3465家社会组织提交了年报,在年报中重点审核行业协会会费收费情况,没有发现有强制入会以及强制收费的情况。也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在深圳民政在线已经公示了81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二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我们通过短信、电话、微信公众号、QQ群、管网通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向深圳的各个行业协会商会宣传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以及规定,多次重申严禁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时也强调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活动。三是认真核实查办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转来的涉企业评比表彰收费的线索,这些线索通过各部门、各种渠道汇集到我们民政局,属于民政部门及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查办的,我们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相关部门和各区(新区)查办的及时做好转办,总之对这些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值得欣喜的是这两年来,我们通过国家社管局提供的线索、网上投诉等渠道获得的情况,我们加大查处整改的力度,比如说约谈相关社会组织告知评比表彰活动的相关规定,通过这些举措来制止未经审批开展的表彰评比活动,以及对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处罚。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活动的表彰形式、对象和内容呈现多样性的趋势,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样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同样也面临着新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结合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评估、执法,我们将采取多种手段,采取更加完善的举措来完善整个社会组织的建设。通过这些举措对社会组织的状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不断提高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信息化的管理水平。
2020-04-24 15:13:43
主持人
感谢郭书记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环节,首先有请市工程师联合会秘书长倪季青进行提问。
2020-04-24 15:17:58
市工程师联合会
我是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的秘书长,市工程师联合会是一家跨行业、跨专业,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综合性科技类学术性社团。我提的第一个问题是,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大考,社会组织的作用和价值进一步凸现。据了解,在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评比达标表彰不和收钱挂钩,只要是有公信力的评奖,企业和社会是期待的。社会组织的评奖或者是支持非政府部门的评奖应当遵守哪些文件规定?
2020-04-24 15:18:25
郭建
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中央有关部门专门规定,凡是可以用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替代,或者是可通过日常的考核、资质资格认定等方式促进工作目的的,建议不设立评比达标表彰的方式。评比表彰是有文件依据的。2012年,为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专门颁发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同年民政部也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函〔2012〕125号),这两个文件是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社会组织哪些能评比的、哪些不能评比的都作了非常清楚的规定。
2020-04-24 15:18:53
常安w: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家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此我有个问题想趁这次机会来向贵局请教,请问以后的话,我们想举办表彰活动,不收费也算违规吗?因为我们做这个事真的是完全不收取费用的。
六六几个六:非常想问问咱们深圳以后的社会组织,如果是以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来进行内部的考核评比的话,我们算违规吗?
深蓝北斗星:很高兴能够有次机会参与这次民政局的直播,那么我作为一名社会服务机构组织的工作者,我很想问问现在深圳市来规范我们的评比行为有什么文件或者法律依据吗?
k就蛮可爱的吧:请问这个深圳市后续会出台相关具体规定来指引我们的此类活动吗?
浅蓝:各位领导好,在此想诚挚地向各位问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是我们的单位会员都想让我们协会来举办这些评比表彰活动也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