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多啦A梦
留言日期:
2026-09-30
主题:
市属国企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实行分类咨询
内容:
请问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哪几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9-30
答复时间:
2026-09-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市场竞争类企业、功能保障类企业和市属国有文化集团三类。其中,市场竞争类企业上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功能保障类企业上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市属国有文化集团上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年度亏损或实现的净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不上缴。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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