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钟远光
留言日期:
2026-09-09
主题:
美丽深圳关于招牌申请的问题
内容:
【深圳政务短信平台】您好,您申请的J17M0004260907000E业务,因不符合申办要求,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不应影响采光、通风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的构图关系,不得遮挡建筑原有特色的立面细部,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的分隔立面效果等。不符合受理标准,现已驳回,请在政务网重新提交申请。 原场地为深蓝汽车品牌外观,我司为上汽MG品牌经销商,招牌为品牌授权要求必备条件,本次申请只是在原深蓝品牌招牌上,做了品牌的更换,没有破坏建筑结构,也没有影响现有的采光,和通风的要求,请领导核查给予通过,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9-14
答复时间:
2026-09-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受理编号:深城管2026字第448282号,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科)回复:您好!已于2026年9月9日通过电话向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依据《深圳市户外招牌设施技术规范》,您申请的店面招牌设置不符合4.2.3条规定,该条款要求招牌设置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构图关系、不得遮挡建筑原有特色立面细部、不得破坏建筑原有立面分隔效果,因此暂不符合申报要求。 经我科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了解,如存在特殊情况(列:全球、全国连锁企业已有统一通用标准等),可结合实际另行研究处置。您仍需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待材料核实完成后办理备案手续。 联系电话0755-2802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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