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钟远光
留言日期:
2026-09-09
主题:
美丽深圳关于招牌申请的问题
内容:
【深圳政务短信平台】您好,您申请的J17M0004260907000E业务,因不符合申办要求,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不应影响采光、通风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的构图关系,不得遮挡建筑原有特色的立面细部,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的分隔立面效果等。不符合受理标准,现已驳回,请在政务网重新提交申请。
原场地为深蓝汽车品牌外观,我司为上汽MG品牌经销商,招牌为品牌授权要求必备条件,本次申请只是在原深蓝品牌招牌上,做了品牌的更换,没有破坏建筑结构,也没有影响现有的采光,和通风的要求,请领导核查给予通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