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6号)规定,参保人患门特病种的,应当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有门特病种诊断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对参保人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门特病种准入标准和待遇享受有效期统一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全流程网办,路径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网上系统-登录账号-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路径2:深圳医保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登录账号-我要办事-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材料:①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结果、病理报告等。其中门诊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必传;住院确诊的,出院小结必传)。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③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7号)规定,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结算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就医的备案人员范围、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等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及《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支付比例相对市内就医比例稍低。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因所患门诊特定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或者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补记账的,参保人可以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关于市外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政务服务-办事职能-医疗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 -智慧助手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