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市民A
留言日期:
2026-08-05
主题:
移动电源新标GB47372—2026生效前已出厂进口符合旧标产品在新规生效后能否继续销售
内容:
2026年5月25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GB47372—2026,该规范于2027年4月1日生效。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规定,“自认证证书注销之日起,不得继续出厂、进口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已经出厂、进口的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即注销后已出厂、进口的仍可继续销售。 我们会在新规生效前注销该证书,那么在新规生效前已取得旧版3c认证且已生产、进口的产品,在2027年4月1日后是否可以继续销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8-05
答复时间:
2026-08-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8月6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废止,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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