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小姐
留言日期:
2026-08-02
主题:
商转公
内容:
请问24年初办理贷款的时候,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只能60万,剩下的都是招商银行的商贷。按现在最新的政策,个人首套房公积金最高能贷112万,那能补申请部分商转公吗?还有24年购房时未婚,现在已经已婚有娃,能以个人名义,不以家庭名义申请部分商转公吗?补商转公的要求是什么样,补公积金余额多少?需要新自筹结商贷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8-05
答复时间:
2026-08-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应当在本市未发生或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申请时的政策确定,在该笔贷款尚未结清前,暂不支持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支持对同一笔贷款申请调整额度。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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