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园
留言日期:
2026-06-18
主题:
咨询深圳市经营主体公示信息填报系统(年报及即时信息)
内容:
关于“即时公示信息系统”填报中的“行政许可信息”填报事项,想确认一下:若许可证发生变更,填报时是否应以新许可证信息为准,并在更新新信息的同时,将此前已公示的旧许可证信息状态标记为“无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6-18
答复时间:
2026-06-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6月22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行政许可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即时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无需删除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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