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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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留言日期:
2026-06-15
主题:
报备在店铺门口上方安装遮雨棚
内容:
因该门头上方没有屋檐,防止楼上居民空调外机滴水以及高空遗落物品,申请安装小型简易折叠非落地遮雨棚! 折叠最大突出尺寸在1.5米以内,宽为2米! 且不影响路过车辆和行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6-18
答复时间:
2026-06-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6字第260308号,新庄工作站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安装小型简易折叠非落地遮雨棚的申请,我社区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查看核实,该处不可安装,若安装则属于违法乱搭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在建筑物屋顶、阳台共有部分以及外立面结构上搭棚、设架或者杂乱堆放物品,不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依查处。如有疑问可联系新庄值班室,电话:075521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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