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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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5-28
主题:
公积金缴费基数问题
内容:
假设员工上一年年中进行了调薪,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A,A低于该员工现月基本工资B,员工公积金缴费基数应按照月基本工资B,还是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A。如按基数A是否为未足额缴纳公积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31
答复时间:
2026-06-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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