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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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5-25
主题:
公司注销(强制注销;吊销,视同注销)
内容:
我们在深圳有一家公司,全称深圳众昌达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2009年11月6日被吊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二条,该公司符合强制注销条件,请问如何对该公司强制注销。另外,该公司是否符合“吊销,视同注销”的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5
答复时间:
2026-05-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5月26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根据商事登记规定,被吊销、除名或责令关闭半年以上的企业,未发布清算组公告、无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无司法限制和股权质押等问题的,可申请办理依职权注销。请按以下步骤办理:1、依职权注销需先办理注销税务(如需了解税务注销请拨打0755-12366咨询税务部门)。2、由商事主体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其中一位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商事登记咨询窗口提出依职权注销申请,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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