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brenda
留言日期:
2026-05-25
主题:
连续不提取公积金的上浮政策,是否还有
内容:
202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之后,是否还有过去的“连续三年不提取公积金,上浮10%”的政策?如果有,请问是如何计算的? 例如,当单身个人+连续不提取+首套时,上浮政策为以下哪种: 1.单身个人基数*(100%+60%+10%) 2.单身个人基数*(100%+60%)*(100%+10%)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7
答复时间:
2026-05-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要求和本条前款规定之要求。

  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且同时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他要求。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情形的,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进行上浮,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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