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h
留言日期:
2026-05-22
主题:
企业内部食堂
内容:
公司计划给员工办一个内部食堂,模式是这样:由外面的餐饮承包商自己做好饭菜,用保温设备送到我们公司提供的就餐场地,员工自己去买,钱也是直接付给承包商,公司不收钱,只是提供吃饭的场地。 (1)这种情况,公司作为场地提供方,需不需要去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如果没办理的话是不是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是何后果? (3)如果需要办证,主体业态是不是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2
答复时间:
2026-05-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5月26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50人以上企业内部食堂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集中用餐单位),如未办理而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将会按照第一百二十二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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