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冰意
留言日期:
2026-05-22
主题:
关于摩托车经过高速深圳段的问题
内容:
如果摩托车从别的地方上高速,途径高速深圳段,是否会被处罚?如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2
答复时间:
2026-05-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6年5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答复如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4条均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摩托车等机动车采取禁止、限制通行的措施。因此,交通管理部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深公交(规)〔2025〕5号)。通告中明确,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我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包括市民咨询的属我市辖区的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二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处2000元罚款。”因此,如驾驶摩托车违反我市摩托车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冲禁令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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