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赵彤
留言日期:
2026-05-20
主题:
深圳社保生育险异地产检生产(广东省外)如何报销
内容:
本人为深圳户籍及深圳一档社保(非灵活就业),现怀孕,计划于外地(广东省外)进行产检及生产。 请问:外地产检生产能使用本人的生育险报销吗?若能,报销需要哪些材料?何时间段内可以报销?需要本人回深圳处理还是线上提交材料即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0
答复时间:
2026-05-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在市外无法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持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部门申请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和具体材料,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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