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东风
留言日期:
2026-05-20
主题:
小区停车场权属问题
内容:
小区楼盘销售过半,业主入住半年,但小区停车场一楼被隔离栏圈划为开发商酒店停车场,且把临街的一个出入口也不让业主通行,想咨询规划部门,这样的行为是通过了规划部门审核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1
答复时间:
2026-05-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停车场的权属,现答复如下:
1.经核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停车场属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核增建筑面积,未计入土地出让合同内约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建筑面积,未约定权属情况。
2.关于停车场(位)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3.综上,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通过合同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区域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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