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阿琴
留言日期:
2026-05-11
主题:
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一档医疗在职在市外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材料预审业务
内容:
你好,本人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上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业务未通过被退回,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我是按照业务办理的流程来的,提交了身份证原件照片、生产住院的收费票据、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金融社保卡照片,为什么退回原因要提供产检全自费发票,申报流程没有说要提供这个 2、退件短信说的产检(门诊)全自费是(在分娩日期之前)与含有产检项目相对应的明细清单(例如:产前检查,胎心监测,胎盘成熟度,胎儿脐血流等),上传的费用明细清单需与发票金额一致(非报告单、检验单、导单、指引单、缴费凭条)产检全自费指的是每次产检费用不走统筹和医保个账支付,全部自费吗?可以解释下这点吗?我不明白 3、我是25年8月在深圳检查出怀孕的,看门诊用的医保支付,没有开自费发票,9月底回到老家江西井冈山市人民医院做的产检,每次产检医院走医保支付,只有产检时一些项目不能用医保要自费,没有开全自费发票,报销不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12
答复时间:
2026-05-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相关规定,参保人个人先行自费支付的在市外产生的生育医疗保险费用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凭对应产检、住院分娩的原始凭证(全自费发票票据、对应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向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申请生育医疗费用预审,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根据短信内容进行下一步办理。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 -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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