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扬
留言日期:
2026-04-30
主题:
家庭首套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以下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式是否正确?若不对,是如何计算的? 假设夫妻合计公积金余额8万元,按照16倍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28万元,按照深圳4.29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也就是说可贷额度为128*1.6=204.8万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06
答复时间:
2026-05-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人单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情形的,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进行上浮,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办事指南详细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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