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以本市范围内(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住房数量和《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申报的本市住房数量综合认定,且按购房人(产权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本笔贷款套数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加1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明确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将线上向房地产评估机构发起评估,整个流程不会延长商转公贷款审批时间,也不会向职工收取任何评估费用。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其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应当不超过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的80%,超出部分需提前还款。商转公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