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深漂
留言日期:
2026-04-23
主题:
公积金提前还款
内容:
本人深圳缴交公积金,但在惠州通过组合贷方式购买房产,现商业贷款已还清,想通过公积金账户提前还完公积金贷款,咨询惠州公积金中心后,答复需咨询深圳公积金中心。请问异地公积金还款如何操作?流程如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27
答复时间:
2026-04-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每年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一次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额度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应还款额。

  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类型为异地贷款的,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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