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EHS工程师
留言日期:
2026-04-22
主题:
关于电动托盘叉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咨询
内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你好! 我们想购买一款电动托盘叉车,具有踏板和自行功能;但没门框来抬升叉臂。请问依据深圳市的标准,此类型电动托盘叉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需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感谢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22
答复时间:
2026-04-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4月22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根据T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叉车是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当事人购买的电动托盘叉车没有门框(门架),不符合叉车的定义,不属于特种设备,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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