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康凯
留言日期:
2026-04-13
主题:
公司法人和股东被列入执行人,如何取消监事(无股权)。
内容:
本人被挂名到一个企业中担任监事,但无股份和实际职位,也从来未拿过报酬,现在法人和其他股东由于欠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在执行变更的时候,新公司法可以不设置监事,但通过一窗通办理的时候,执行董事就一定要变更为董事,总经理变更为经理,导致系统提示变更失败“法人未履行暂无的生效判决偿债义务,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登记管理规定》,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法人的股权被冻结了,我又不是要变更法人,我要怎么样才能把我的监事变更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14
答复时间:
2026-04-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4月16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已取消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位,修改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您企业存在相关情形的应同时办理相关职务的人员变更登记。请您按系统提示操作,具体审核结果请以提交的业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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