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快乐的打工仔
留言日期:
2026-04-02
主题:
关于提高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问题
内容:
根据最新的深圳公积金政策,员工可从4.1日起向单位申请提高个人缴纳比例,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从4月1日起,员工就可以向公司专办员申请调整,那等7月份又是新的调整年度,员工还是可以提出申请调整是吗? 2、假设员工在4月提出申请调整个人比例至12%,那他在7月又是新的调整年度,提出个人缴纳比例要调整为11%,这种调整比例下降的需求也是允许的吗? 3、政策有说单位专办员可分批次为员工调整个人缴纳比例,那我单位可以规定一年只有4月和10月才统一受理调整吗?要不然每个月有新入职的人员,都要去滚动操作提高比例,操作量太大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07
答复时间:
2026-04-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原则上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缴存比例的,可以选定高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线。本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和职工只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本公积金年度未调整过个人缴存比例的,可申请缴存比例调整业务,由单位统一向公积金中心申报,单位可分批次为职工调整个人缴存比例。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缴存比例调整业务”查看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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