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umos
留言日期:
2026-03-28
主题:
咨询深圳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和租房提取是否冲突
内容:
你好,想要咨询公积金提取方面的问题。本人目前在深圳缴纳社保公积金,在深圳市内租房因此都在按月租房提取80%公积金余额。近期想在惠州市买房,想要以异地购房提取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想请问在异地提取全部余额成功后的次月及以后,我是否还可以继续按月租房提取之后的公积金余额呢?感谢指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31
答复时间:
2026-03-3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五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不见面审批),若该套房产未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或办理了贷款尚未还款的,仅可预约至管理部咨询办理。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提取此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在《实施方案》实施期间,之前的(即2025年11月1日之前的月份),可提取额将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2025年10月(含)前未提取的月份计算。另外,根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以下称多子女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百提取;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每月可按备案合同载明的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申请当月本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月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办事指南。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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