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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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3-19
主题:
户口迁移和迁入
内容:
户口现在在集体户,在南山区那边,现在在坪山区这边生活,请问要迁出户口,迁到坪山区这边的户口,有什么那些要求?什么类型的? 请问坪山这边的村委或者社区或派出所那些,可以把户口迁入到他们那边吗?结婚了,爱人和孩子户口可以一起迁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23
答复时间:
2026-03-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收到来件后,我局治安管理大队立即进行办理,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2026年03月20日治安管理大队业务民警致电向您解释,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于市内移居)迁入派出所公共户: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及政策性租赁住房立户和迁入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保的,迁入社保缴纳地区属社保局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未缴纳社保的,迁入现户籍地派出所公共户。已告知您户口市内移居迁入坪山的条件,同时可携带配偶、子女一同迁移办理。同时告知您坪山户政中心咨询电话0755-84443020,方便您咨询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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