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h
留言日期:
2026-03-17
主题:
门诊大病发票开具问题
内容:
你好,我家人参保的是贵州居民医保,办理了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并指定门诊医院在深圳市肿瘤医院,也在医保平台中有异地就医备案,目前都是有效状态。现在在深圳市肿瘤医院就医,使用免疫治疗方案,需要进行门诊治疗,但是在开具结算发票的时候,深圳肿瘤医院开具2张发票,一张是以医保统筹身份结算的项目,自费的项目开具在另一张医保类型显示为自费的发票上。经咨询医院工作人员,反馈说大病门诊身份不能结算自费项目,必须开具2张发票。我的述求是,需要将就医的费用通过参保身份进行结算,因为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只看结算身份,结算时候的自费身份影响保险报销,造成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加大开支,还请回复处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18
答复时间:
2026-03-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费用结算准确无误,经与就医医疗机构联系沟通,您可携带就诊病历、身份证、医保卡、原收费票据等相关材料,前往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费用重新结算手续。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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