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阿波
留言日期:
2026-03-09
主题:
关于《(第358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三十八条(连续参保调整为累计参保)的建议
内容:
因目前就业市场情况不佳,很难长时间在一个城市工作,目前又不能通过个人社保,保持两个城市同时交医保;为保就业,连续参保很难保证,或为保证参保连续,只能申请失业保险。能否改连续参保为累计医保月数,这样也相对而言能体现投保人整体对城市的贡献;也让就业者增加可在各城市流动就业的机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09
答复时间:
2026-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现因各统筹区待遇不同,连续参保时间无法衔接。目前相关政策暂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府令〔2023〕358号)执行相关规定,如后续政策变动可通过政务官网查看详情。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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