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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啊哈
留言日期:
2026-03-05
主题:
一手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哪个日期为准
内容: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五年以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是或者的关系吗,就是任意一个日期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五年以内都行吗?还是且的关系,只以最早的日期为准。
比如本人于2021年11月与开发商签订一手房预售买卖合同,2023年10月一手房交房,2023年10月30日缴纳契税,房产证登记日是2023年11月1日,我是只能在2026年10月之前提取吗,还是说根据房产证登记日后推5年即2028年11月前也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