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五年以内,职工若希望以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的票据开具时间和票据金额来办理业务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业务。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业务。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自2025年12月15日起,职工及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暂不包括深汕合作区)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税款,可提取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税款。职工按照该项申请提取的,契税税票的入库日期与职工业务申请日期间隔应不大于5年。 用于办理税费提取的房产存在除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外权利人的,职工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房屋取得方式应为购买、买卖等购房交易行为,职工针对赠与、继承等非买卖方式取得的房屋契税申请提取的情形,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为纳税人之一,否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均不可办理本业务。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或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约,再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的提取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税费提取”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类业务的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请具体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若后续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755-12329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