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urreal
留言日期:
2026-02-26
主题:
夫妻间车辆转移车牌问题
内容:
我和我妻子名下各有有一辆深圳牌照小汽车,我名下小汽车已经使用10年,近期卖出,。请问下,如果我妻子把她名下的小汽车转移给我,我能否使用我的更新指标接收该车,同时上我名下旧小汽车原来的牌号。如果可以,我妻子把她名下小汽车转移给我后,能否申请她名下的更新指标,并购置新的小汽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28
答复时间:
2026-02-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若您符合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的相关要求,您在使用指标办理配偶名下小客车转让登记业务时,可申请使用您名下的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续您配偶可以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向指标的主管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并使用该指标办理登记业务。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疑问,请拨打深圳交警服务热线83333333。感谢您对深圳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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