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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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2-25
主题:
关于非运营机动车迁入深圳疑问
内容:
目前为非运营机动车(小车),国五排放,粤F韶关牌照;摇到了深圳指标,要更换成粤B牌照,请问是否满足迁入标准,若满足更换流程如何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26
答复时间:
2026-02-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因我市为小汽车增量调控城市,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前应取得相应有效的小汽车指标。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申请转入我市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符合国五及以上的环保排放要求。故您申请转入深圳的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符合转入我市的环保排放要求。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转入业务应由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请您在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前,确认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已处理完毕,确保车辆为正常状态(无查封等情况)。该业务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机动车业务——预约类业务——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业务]预约办理。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疑问,您可拨打深圳交警服务热线83333333。感谢您对深圳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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