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今心
留言日期:
2026-02-08
主题:
落户
内容:
坪山区-启兴生活区的房产(工业用地/单身宿舍) 1,这类房产,经由产权人同意,可以落户吗?(是深圳集体户,想迁过去成为深圳家庭户) 2,这类房产可以用于父母随迁入户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11
答复时间:
2026-02-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收到来件后,我局治安管理大队立即进行办理,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2026年02月10日治安管理大队业务民警致电向您解释,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于市内移居)家庭户立户:申请人在本市有房产及政策性租赁住房,可选择在本人、配偶房产或政策性租赁住房立户,也可选择在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公或婆婆、岳父或岳母、儿媳或女婿的合法房产立户。经市(区)国土部门备案且已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可立户。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于市外迁入-投靠子女)申请条件:1.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已告知您经市(区)国土部门备案且已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可立户以及父母投靠子女申请条件。同时告知您坪山户政中心咨询电话0755-84443020,方便您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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