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urture
留言日期:
2026-02-08
主题:
咨询公办学校组织学生活动相关财务及采购政策
内容:
现就公办学校组织学生活动中涉及的财务与采购合规性,咨询如下政策问题:
第一,深圳某区公办学校,统一组织全校性社会实践活动,向学生收取费用,单次规模近千人、总额数十万元,并长期指定同一服务商。此类由学校发起、面向全体学生、家委集体统一收集再转交公司的收费服务项目,学校是否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法》,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采购?
第二,上述活动及类似校园配餐等代收费项目,资金由家长直接向公司支付。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涉及大额资金的事项,是否应在学校年度部门决算中予以披露或说明?决算报告中完全未体现相关事项是否符合财务和审计要求?
第三,倘若服务商提供《收款委托书》,要求将款项汇至其指定的财务员工的个人账户,且未提供合同、开具发票。从审计监督角度,此类“大量家长直接对私”收款且无票据的行为,学校作为组织方是否负有审核监督责任?此模式是否存在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