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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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1-30
主题:
预约签约公积金按月还房贷协议事宜
内容:
我想咨询下我预约签协议的银行是应该预约我的房贷贷款银行还是我的公积金联名卡所属银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02
答复时间:
2026-02-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贷款类型为本市纯公积金贷款和部分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的本市纯商贷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办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贷款类型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贷款的,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预约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选择银行网点,并查阅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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