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芒果冻
留言日期:
2026-01-21
主题:
非深圳户妈妈参加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内容:
您好,领导,我老婆是非深户,现在居住在深圳无职业,专门带娃,在老家广东湛江买了400元一年的医保,现在又怀孕了想在深圳产检和生娃,能不能参加深圳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她登录深圳社保公众号,在参保管理页面显示“未获取参保信息”,这是怎么回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21
答复时间:
2026-01-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七条,下列人员按照以下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第二十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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