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石先生
留言日期:
2026-01-21
主题:
关于优化50年产权商品房交易政策 助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
内容:
尊敬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 您好!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当前,我市部分50年产权商品房因贷款年限短、首付比例高导致流通受阻,价格偏离市场合理区间,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导向存在一定矛盾。为此,特就优化50年产权商品房交易政策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50年产权商品房流通困境 我市早期出让的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随着这批房产逐步进入交易市场,其“产权年限差异”引发的流通问题日益凸显: 1. 贷款年限“一刀切”导致首付压力陡增 2. 价格偏离市场合理区间,形成“产权折价” “折价”是产权年限引发的金融属性削弱,与“房住不炒”下“稳定房价、稳定房价预期”的目标相悖。 3. 产权自动续期法规 《民法典》第359条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政策优化方向:以“年限补正”激活存量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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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6-01-23
答复时间:
2026-01-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优化50年产权商品房交易政策 助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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