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默心
留言日期:
2026-01-21
主题:
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缴纳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和共济账户问题
内容:
问题一:本人深圳医保,深圳户籍,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子女(广东茂名户籍)缴纳2026年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提示:“请先停止扣缴人的批扣协议后再使用个账缴款方式”。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如何处理? 问题二:本人已在“粤医保”为子女绑定医保亲情账户,请问我的子女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就医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来支付医疗费用?如何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21
答复时间:
2026-01-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用深圳个人账户代缴异地居民医保费问题,请向代缴地医保及税务部门反馈。深圳职工医保参保人与省内参保的家庭成员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后,家庭成员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试点医药机构就医时,选择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为主卡,其个人账户即授权给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成员刷卡结算时自动从授权人个人账户扣减。具体操作步骤:搜索“粤医保”小程序→登录账号→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允许我的个账给**(家人)使用→点击“开启“→我为**(家人)代办业务→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设置共济账户→选择深圳参保人(授权人)为主卡。问题一为茂名医保缴费问题,建议联系广东省茂名市医保部门咨询。

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智慧助手详询。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