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6年1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答复如下:一是指标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故关于更新指标的具体要求及流程,建议您向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咨询(0755-12328)。二是关于燃油小客车转入我市的要求与流程,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申请转入我市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符合国五及以上的环保排放要求,故您反映的国六排放标准的小客车符合转入我市的环保排放要求。同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转入业务应由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并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办理。对已取得我市小汽车指标的非本市户籍个人,我市车管部门办理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入业务时,只审核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不审核居住证或社保。请您在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前,确认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已处理完毕,确保车辆为正常状态(无查封等情况)。若您满足以上条件并取得相应有效的小汽车指标后,该业务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机动车业务-预约类业务-机动车转入(含变更)]预约办理。
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83333333咨询或通过“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车管咨询-车驾管业务)进行在线留言(每日9:00-17:00)。感谢您对深圳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